前首相慕尤丁被控 7 项罪名!来看看都有哪些罪名

前首相兼土团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被控涉嫌 7 项罪名,其罪名包括4项贪污滥权罪和3项洗黑钱控状,涉及总额高达2亿3250万令吉。

贿赂罪:

第一项控状,慕尤丁被控于2021年2月在布城利用职权为土团党收取来自布卡里股份私人有限公司(Bukhary Equity)的2亿令吉贿金。

第二项控状,慕尤丁被控于2020年3月利用职权为土团党收取来自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的100万令吉贿金

第三项控状,慕尤丁被控于2020年3月1日和2021年8月20日利用职权为土团党收取来自Mamfor私人有限公司的1950万令吉贿金。

第四项控状,慕尤丁被控于2020年3月1日和2021年8月20日利用职权为土团党收取51岁的阿兹敏尤索夫的1200万令吉贿金。

若罪名成立,判监不超过20年,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。

另外,他也被控3项洗黑钱罪:

第一项控状,慕尤丁被控于2021年2月25日和7月16日,在联昌国际银行(CIMB)吉隆坡塔分行,作为土团党主席,接受来自布卡里股份私人有限公司的1亿200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,并存入户头号码为8602689940的土团党的CIMB户头。

第二项控状,慕尤丁被控于2022年2月8日和7月8日,在联昌国际银行(CIMB)吉隆坡塔分行,作为土团党主席,接受来自布卡里股份私人有限公司的750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,并存入户头号码为8602689940的土团党的CIMB户头。

第三项控状,慕尤丁涉嫌在2022年1月7日,以土著团结党主席的身份,收取Bukhary Equity有限公司汇入土团党户头的500万令吉非法收益,进而抵触洗钱法令。

一旦罪成,可被判坐牢15年和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收入的5倍或500万令吉,视何者为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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