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临这个礼拜六(8月12日)就是大马6洲(雪兰莪、槟城、森美兰、登嘉楼、吉打和吉兰丹)的选举投票之日
根据《1954年选举法令》,一旦泄露选票,涉事者可被判处不超过2年的监禁,或不超过RM5,000的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
1.不可携带手机进入投票区域
在你前往投票箱投票前,你必须向在场的选委会职员交出手机。你能在投票后拿回你的手机。
2.不允许在投票中心50米范围内拉票
任何人都不允许在投票中心50米范围内拉票,包括穿戴印有政党标志的服饰,如T衫、帽子。
3.不可在选票上随意写字
写名字,涂鸦,包括不规范的投票形式例如“打勾”,“画圈圈”都视为废票
4.不可带走选票
从投票中心带走选票,违反了《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》第3(1)(h)条文
5.不得在投票区域拍照
此举动违反了《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》第3(1)(h)条文
6.不可以代表其他人投票
投票当日会请你出示身份证核实信息,代表他人投票是违反条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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