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CO有特殊情况须跨州跨县?快看你有没有这「6种信函」确保让你顺利通过路障!

(图取自马新社)

随着紧急状态及 MCO 2.0 正式开跑,全国人民被禁止跨州、行管令区禁止跨县。

不过,只要你备有6种信函的其中一种,就可顺利通过警方的 road block 啦!

首相丹斯里慕尤丁11日指出,随着政府宣布禁止跨州和跨县,路障行动(SJR)会在今日(1月13日)凌晨12时01分生效。

受行管令2.0影响的民众,禁止跨州和跨县,唯获准工作者无需出示警方批准信,即可出门工作。

另外,一些特殊情况者也获准出门。

特殊情况者除了是特定领域获批继续工作者,也包括获准跨州或跨县上课者、需要出庭或到医院进行隔离者。

此外,一些因紧急状况如有家人病倒或病逝者,或受水灾影响的灾黎,只要获得警方的批准信函,都可以顺利跨州或跨县到目的地。

民众途经警方路障时,可出示的6种可通关信函包括:

  1. 警方批准信件
  2. 雇主所发出的工作信件和员工工作证
  3. 国际贸易及工业部(MITI)所发出的批准信
  4. 国家天灾管理机构(NADMA)所发出的的隔离信件
  5. 律师的法庭事务信件
  6. 教育部的特别信件

针对警方批准信件,有特殊情况的民众须下载申请表格,填妥后再交到邻近警局做出申请。

以下是下载行动管制令跨州表格的网站:

https://www.rmp.gov.my/docs/default-source/permit-pergerakan-perintah-kawalan-pergerakan-(pkp)/borang-permit-pergerakan-perintah-kawalan-pergerakan-(pkp).jpeg?fbclid=IwAR3v7xqUe5WJRwBnJBC714VpX32jXL7kQmS0ld95xh66ELqLzzA-hGZs-O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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